移民

J-1 豁免

J-1交流访问学者受限于212(e)两年归国服务期,J-1停留期结束之后,要获得永久居住签证或长期工作签证非常困难。

更具体地说,作为一名J-1访问学者,在美国境外度过两年或者获得两年归国服务期的豁免之前,无法获得以下任何一个签证:

  • 非移民签证、身份调整成临时工作签证(H)或公司内部调动人员签证(L)

  • 移民签证或绿卡(合法永久居民或合法永久居民身份),或

  • 未婚妻(K)签证。

不管您是否计划向美国境内或海外美国大使馆或领事馆申请新的身份,都必须遵守两年的归国服务期。

但是,目前部分J-1交流访问学者的案件中并未遵循此归国服务期。美国移民法规定了五种不同的途径,您可通过这些途径向美国国务院(DOS)申请豁免212(e)两年归国服务期:

  • 申请人归属地政府出具不持异议信

  • 相关美国联邦政府机构提出请求

  • 说明如果回国,您将受到迫害

  • 拒绝您的请求将导致某位美国市民或合法永久居住的妻子或孩子极度困苦,或

  • 某指定的国家公共卫生部(康拉德国家30计划,将于2016年12月9日到期)提出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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